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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火墙”

时间:2023-12-16   访问量:1593 来源:中国警察网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共7章60条,重点就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作出规定。 

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火墙”,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齐抓共管。而此次《条例》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学校、互联网平台、家庭等各方责任,凝聚多方力量,必将把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高到新的高度。 

家庭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阵地,父母是孩子正确使用网络的第一任老师。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父母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承担起责任,不能把自己孩子的网络保护责任全部推给政府、学校、互联网平台。 

政府是《条例》落地生根的重要推动者和主要践行者。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有关政府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对于违反《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政府各部门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学校应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具体而言,学校应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 

互联网平台是网络内容的主要提供者和分发者,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过程中地位十分特殊。对此,互联网平台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互联网平台应加强自身内容管理,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方式,不断对平台内容进行安全巡查,发现违法、违规内容要及时删除。此外,针对未成年人自制能力较差的特点,互联网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相信以《条例》为指引,各方攥指成拳,合力致远,必能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火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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