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2月28 日上午10:00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廖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廖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院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李院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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