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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川南煤业鲁班山北矿被罚11.7万

时间:2023-11-11   访问量:1634 来源:澎湃新闻网


 信用中国(四川)网站显示,近日,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因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案,被宜宾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1.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8月29日至31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月度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三项违法行为:安全设备的安设、使用、维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违反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八十二条第4项第三阶次、第八十四条第4项、第一百八十条第4项第三阶次,构成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案。因此,被宜宾市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11.7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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