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经常给杂志社发送电子邮件的邮箱被别人盗取了,我知道他是谁,也曾向他索要,但他却不承认,我不知道通过正当的手段能否要回我邮箱的密码。还有,他若以我的名义进行恶意传播时, 我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徐龙顺
徐龙顺:
你好!
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涉及到网络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具体到你信中所说的情况,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是谁盗用了你的邮箱,光是自己知道是不够的,你必须举出证据来证明。如果对方不承认,在实践中就很难操作了。这时你还可以向邮箱的提供方——网站索要密码,如果你的邮箱是付费的,可能很容易要回,因为通过付费方式(如:手机付费)可以很快确定你是否是邮箱的所有者。如果是免费的,就要看你在填写资料时否详细,这就需要你和网站进行沟通。
至于你信中所提到的他以你的名义进行恶意传播,首先要界定信件里的内容是否真的损害到你的名誉权,其次还是需要你来举证,是别人冒用你的邮箱。如果你不能充分的举证,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因为作为邮箱的所有者,你本身也负有保护好自己邮箱密码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都因为举证不足,而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保护好自己的邮箱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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