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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安服务业如何应对《社会保险法》实施的冲击

时间:2023-07-29   访问量:1570 来源:中国保安网

  2010 年10 月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会保险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 年7 月1 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社会法领域的一部支架性法律,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我国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广泛影响,而且将对我国长远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体系构建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成都市保安服务企业正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努力营造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客观环境。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区(市)县保安服务企业遇到了许多新困难、新问题。对此,今年5 月中旬,我公司组织专人对下属21 个区(市)、县保安服务公司落实《社会保险法》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显示,《社会保险法》的正式实施,特别是全员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对保安服务企业的冲击是比较大的。公司生存发展状况受到了巨大挑战:一方面是国家法律的庄严性不容亵渎,一方面是部分客户的不理解和不支持,纷纷解除用工合同,进而导致许多保安员失去了岗位。用工成本的不断升高,一方面给保安客户带来了压力,另一方面也使保安公司利润空间被一压再压。面对这样的困难,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怎么办?结合本次调查,谈谈保安服务业的应对之策,以供参考。

  保安服务业面临的冲击

  一、保安服务企业用工成本急剧上升,利润空间不足,企业面临生存危机。我国企业按单位劳动力占有资金量(或资产量、资本量)的多少来划分,可分为“资金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主要是指企业资本价值构成和资本有机构成较高,具有技术装备率高、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高、产品成本中物化劳动比重大等特点。如电力、冶金、航天、石化、电子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低,劳动者占用固定资产数额低。在产品成本中活劳动消耗所占比重较大,生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在劳动密集型企业里平均每个工人的劳动装备不高、技术含量较低,如纺织业、服务业、食品业、日用百货等企业。我国保安服务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但与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又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这就是保安服务企业的最终产品是以活劳动主体(即劳动者)的活劳动作为最终产品的,与以物化(即物资、物品)为最终产品对象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受用工成本上升因素影响更大。以物化为最终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通过裁减人员、增加劳动者强度、增加生产设备设施的科技含量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使活劳动主体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的物品物资更快、更多,从而降低劳动成本,抵御各种风险。而以提供保安服务行为为最终产品的保安服务企业,并无以物化为最终产品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成本优化优势,其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更弱。

  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创建于1987年,现拥有21个分公司、近3万名员工和保安员。由于成都市城乡发展差别较大,各地保安服务企业在收费问题上是不统一的。2010 年,主城区7 个分公司,保安服务收费每人每月1900 元至2200 元;14 个远郊区(市)、县收费为每人每月1500 元至2200 元之间。全市平均后,保安服务收费约为每人每月1900 元。该笔费用收取后的支出情况是:保安员工资1200 元、购买社会保险579.07 元(按省社平工资2380 元的60%,即1428 为基数的20% 购买养老保险和按成都市社平工资基数1364 元的60% 购买不同比例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规定)、税收6.81 元(除去工资、社保后剩余金额120.93 元,按国家税收5.6%的税率计算而得),共1785.88 元。总收入1900 元减去支出1785.88 元后,所剩114.12 元即为提供每名保安服务所赚取的经营利润(即毛利),其营利空间为6%。

  2011 年,每名保安服务费用2000元。经支付保安员工资1300 元(每月平均)、社会保险608.9 元(按省社平工资2380 元的60%,即1428 为基数的20% 购买养老保险和按成都市上年社平工资基数1526 元的60% 购买不同比例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规定)、税收5.13 元(除去工资、社保后剩余金额91.1 元,按国家税收5.6% 的税率计算而得)后,所剩余额为85.97 元。即是目前成都市保安服务企业为客户提供一名保安员一月所赚取的经营利润,空间为4.3%。

  从中可以看出,2010 年保安服务企业成本支出占收入数的94%,而2011 年成本支出进一步增大,占收入数的95.7%。成本进一步增加,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同去年相比,每名保安服务费毛利比去年减少了28.15元,降幅达24.7%。如果再加上管理人员工资、水电、折旧和办公用品、车辆油耗维修等开销费用,公司净利润空间只有约2 至3 个百分点。这样的利润空间对一个企业来说,将是十分危险的。

  近年来,成都市保安服务企业承受了用工成本年年上涨之痛,其压力是巨大的。2005 年保安队员月平均工资700 至800 元、社保费用250 余元;2006 年队员月平均工资901 元、社保费用277 元;到2011 年5 月,在这短短的5 年多时间里,队员的月平均工资涨到了1300 多元、社保费用也增加到了608 元。由1000 元用工成本上涨到现在的1900 多元,涨幅达到了90%,平均每年均上涨18%。其中,社保费用的涨幅较大,达到了143%,年均涨幅28.6%。

  据都江堰市保安分公司反映,2009 年该公司每名保安员每月收取客户服务费为1500 元,当年经除去保安员工资、社保、税收等费用后,1100多名保安员全年还能盈利36 万余元。2010 年,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特别是社保缴费的增幅由2009 年的490 多元增加到了586 元,合同期内客户不愿支付新增社保费用,致使公司自掏“腰包”缴纳上涨社保,造成全年亏损30 余万元。2011 年5 月前,该公司在客户只愿比去年多增加每名保安员每月50 元费用的基础上,签订了一批客户。虽然盈利空间很小,但1550 元除去支付保安员工资900 元/ 月(已除去个人应缴社保部分)和社保608.9元(2011 年5 月份社保标准)后, 还有41.1 元可赚。但就在此次调查完毕后,2011 年6 月16 日,成都市又上调了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标准,在上月608.9 元基础上增加了63.56 元,达到672.46 元。这一上调,又使该公司5 月份前所签合同变成了亏损合同,公司面临更大压力。

  二、社保费用连年增涨,客户难于接受,纷纷解除合同。为了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法》规定,切实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从2010 年起,成都市各保安公司即开始了《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地抓紧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对合同期满客户,作好宣传,寻求理解和支持,努力争取继续合作;二是对新定费用收取,做到明细列项、透明协商;三是对合同未满客户,力争由客户补足所增社保费用。从落实情况看,多数能够理解和支持这样工作,但还是有一部分客户不予接受。对此,各保安公司都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但许多客户还是与保安企业解除了用工合同。

  据统计,从去年到今年5 月,因社保费用与保安企业解除合同的达274家客户,涉及派驻保安员2500 余名。

  三、保安员两极分化,部分队员情绪抵触,辞职现象普遍增加。《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除客户有抵触外,一部分保安员的不理解和不支持,也是造成目前保安服务企业在落实社保工作上的困难。据全市各保安服务公司反映,从去年开始,各地公司保安员普遍有“愿意购买社保”和“不愿意购买社保”的两种意见。公司陷入了“两难”,硬性购买,队员部分辞职;不予购买,涉及违法。从2009 年以来,队员辞职率明显增加。2009 年全市保安员辞职3090 名,占当年保安总人数25795 名的11.97% ;2010 年全市辞职3833 名,占全市28349 名保安队员的13.52% ;2011 年1 至5 月全市现已辞职2283 名,平均每月达380 余名。按年率计算将达16% 以上。

  造成目前保安员辞职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保安行业工资整体较低,不具有“留人”优势。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工资调查资料显示,在五大类职业中,保安员的年工资处在35 个职业中的“倒数第一位”;二是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使队员感觉拿到手上的工资不增反减;三是18 至35 岁保安员感觉自己很年轻,没有必要现在就购买社保,他们更注重的是现实的经济利益;四是其他单位已购买了社保(如失地农民政府已购买、其他单位已退休人员等)的队员,坚决要求公司将购买社保的钱发放给本人,否则将辞职不干。

  以上3 点,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形成的对保安服务业的主要冲击,面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审慎对待,采取积极措施,扭转不利局面。

  保安服务业的应对之策

  一、开源节流,广辟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劳动力用工成本还将继续攀升,收益和利润也将被进一步压缩,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建设所必须经历的阵痛。

  目前,我国保安服务业已初步遇到了社会民生保障系统建设中所带来的经营成本上升的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用工成本上升、客户减少和利润空间不足的问题。对这一问题,保安服务企业必须面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源节流,广辟空间”,努力提升盈利能力。

  在保安服务企业中,减员预示着企业经营的不景气,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其后果将是“致命”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同样是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有的公司并不感到有太大的压力,而是能轻松应对。究其原因,发现采取了“开源节流,广辟空间”的措施。在这一点上,成都市双流县保安服务分公司就做得比较好。他们在立足经营人力保安服务外,还开展了车辆检测线、停车场、调校站和拖车服务等。公司除人力保安服务带来一笔收入外,其他经营项目的收入是十分可观的,达到了以较小投入换取较大收益的目的。在经营项目上实现了组合优势,在经济效益上呈现了“1+1 > 2”的局面。从2008 年开始该公司就全部为队员购买了社保,队伍流失率下降,比较稳定。在“节流”上,该公司精打细算,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成本。如在车辆购置使用上,实行“私车公用, 适当补贴”的措施,大量节约成本支出。彭州市保安服务分公司,从2008 年起就开始为全部队员购买了社保,现共有保安员830 名,虽然社保费用的购买为企业带来了一些压力,但也为企业减少了医疗、工伤、事故等方面的负担。他们在开展好人力保安服务的同时,在全县积极开展了技术防范服务,拓展了对医疗、商店、娱乐场所、高档住宅等成建制单位或小区的联网报警系统,在推行G P S 指挥调度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展机动车等移动目标的报警综合服务等,实现了人力保安服务与技术防范服务的优势互补,收获了开源节流、多元经济和组合经营的最大效益。

  二、提升服务增内功,抓“大”放“小”做精品。各保安分公司在这次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过程中,普遍体会到了成功谈判合同的艰巨性。其主要难点有以下几点:

  一是大中型企业客户对保安公司增加社保费用的要求,始终遵循“价有所值”的规律,他们大多能够负担得起社保费用所增部分,但对保安服务企业提出了队员高标准、高素质的服务要求。

  二是在私企和小企业的谈判中,他们对社保费用的增加比较敏感,一般超过他们的预期,是很难达成协议的。这次解除合同的企业中,大部分属私企和小企业,他们重视的是低价格,不能接受国家政策性费用的增长。

  三是市场竞争环境的不规范,使正规保安服务企业在遵法守法的同时,处于不规范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弱势地位。比如,物业公司和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的低价(其中最主要是不购社保及物业承包中的多报少派人力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等)竞争,使一部分私企、小企业客户转向他投。对于这种情况各地都比较严重,保安服务企业经受压力较大,缺乏应对之策。调查中,有的公司提出了解决之道。这就是“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竞争优势;抓住大中企业,推行精品服务”。在目前这种不太正规的竞争环境中,保安服务企业必须要转变经营方式。要重点针对社会上有实力的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推行保安企业的“正规化服务”和“精品化服务”,要把有实力的企业和大中企业作为我们保安服务的重点。要面向这些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攻坚策略和服务规划,向这些企业提供综合的、优质的和牢固的保安服务。如金牛区保安服务分公司,他们在2007年就开始着手解决全体员工的社保问题。在解决过程中,同样遇到了一些企业不愿增加社保费用而解除合同的客户。但他们经过了2 至3 年实践,探索总结出了“增强自身素质,赢取中高端客户,走精品化服务之路”的新路子,达到了客户稳固、盈利空间上升的目标。该公司目前保安服务收费为每名队员2200 元,处于全市同行业收费的前列。这次《社会保险法》的正式实施,对该公司影响不是很大,其中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中高端客户和利润空间的稳固;温江区保安服务分公司也是如此,他们利用这次社保正式实施之际,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把大中型企业和中高端客户作为今后保安服务的主要目标,提升企业在保安服务竞争环境中的精品形象,应对目前不利的竞争态势。

  三、加强客户沟通,增强感情投入。经济市场是人类物质活动的交换市场,但更是人类思想交流、感情沟通的重要场所。在互通有无和满足各自的物质需求外,人们建立起了相互认识、相互了解和相互信任的关系。这种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关系又促进了下一次双方的物质交换活动。这就是人类物质活动中沟通交流、感情投入的必然结果。

  从这次《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前的大部分续签合同来看,成都市各地保安服务公司能够保障大部分的客户不流失,大部分保安员不解雇,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保安服务企业平常保持与客户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公司领导层经常深入到客户中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作风,与客户单位和客户领导层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友谊,增强了双方合作的信任感。虽然,国家社保费用的增加对双方都有压力,但这种压力还不至于对已建立起的深厚友谊和合作形成破裂,双方能够在相互理解、相互协作的过程中形成共渡难关的局面。据各地公司反映,在这次向客户续签合同和增加社保费用时,与客户单位或领导层建立了良好关系和友谊的,都能深深理解和支持保安公司的工作,积极配合处理好社保费用的上涨问题。

  四、优化结构,抱团取暖。当前,保安服务行业随着用工成本的不断上升和利润空间的不断缩小,各地保安服务企业面临更大的压力。从成都地区来看,目前社会开办的保安服务公司已新增5 家、外地来蓉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1 家。已经打破了成都市长期以来由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21家分公司基本“垄断”经营的状态。再加上成都市2000 余家物业管理公司的不规范竞争和企事业单位等自行招用保安等,成都地区的保安服务市场正在被迅速挤压、缩小,保安服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下设的21个区(市)县保安分公司,由于机制上的原因,各分公司实际处于独自经营、各自为政的“小作坊”式运作模式。全市现虽然有保安员2.8 万余名,但其中2000 名保安员以上的公司有仅5家,1000 名保安员以上的公司有2 家,其余公司都是100 至500 名之间的规模。调查发现,除部分规模稍大的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状况略好外,其余大都处在勉强维持的状态。由于地区分散、结构松散,组织领导不统一,经营管理各自为政,甚至恶性竞争,导致了保安行业在社会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难于应对各种风险。

  为有效应对当前和今后用工成本继续上升和保安市场的激烈竞争,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抛弃“小作坊”式的经营方式,走改革机制、优化结构、开展合资合作、抱团取暖之路。通过合资合作,改革现有保安服务企业的不利体制,提升保安服务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抵御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能力,最终实现保安服务企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法》的正式实施,对我国保安服务业形成的冲击是客观的,但只要我们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一切困难都将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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